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将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xjcq.gov.cn/)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准油股份科研中心在建工程资产组”,挂牌价格为 6,115.74 万元。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产权明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本次资产出售尚处于挂牌阶段,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或转让意向书,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对外详细披露交易的有关内容。
4.本次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在公司未完成法定程序、未实施相关交易之前,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如完成,将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动性,由此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9 月 25 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准
油股份”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准油股份科研中心在建工程资产组”的议案》,同意将“准油股份科研中心在建工程资产组”(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xjcq.gov.cn/)公开挂牌出售。
本次资产出售采取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成为本次资产出售的受让方,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交易的价格及对损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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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最终确定,尚无法确定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2012年 6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2年 7月 13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详见
公司 2012 月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2-013)、《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2012 年 7月 14 日发布的《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2015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建设克拉
玛依研发中心的议案》,考虑公司当时参股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及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需
求以及经营业绩情况,决定暂缓标的资产建设。详见公司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标的
资产实际于 2014 年 7 月 15 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在主体结构封顶后停建。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标的资产
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售。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由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挂牌出售后未征集到意向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第五条(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形,存在减值的迹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
在 2018 年度对标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584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2020 年初,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评估结论显示,标的资产在无任何权利负
担情况下的可回收价值为 6,115.74 万元。
标的资产坐落于克拉玛依市迎宾路以东、规划城南商务区,占地面积 15,440.44 ㎡,
总建筑面积 36,435.6 ㎡,包括科研楼、实验中心和生活公寓三个通过连廊相连的子项目和地下人防工程。截至目前,标的资产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主体结构已完工,其中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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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实验中心、生活公寓主体结构部分已经认证完成;人防工程部分正在认证中。2020年,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因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将该项在建工程抵押给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抵押期限: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公司将在挂牌之前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售该项资产的书面函件。除此之外,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三、挂牌相关事项
(一)挂牌价格
以标的资产最近一次评估结果为基础,参考周边房产市场情况,确定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 6,115.74 万元。
(二)摘牌条件
为确保资产处置事项顺利进行,要求摘牌方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不低于 20 亿元;
2. 提供不低于 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
3. 交易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 40%用于办理银行解抵押手续;
4. 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
(三)挂牌期限:自挂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四、出售标的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出售标的资产的目的是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集中力量发展主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本次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尚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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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