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07--014
关于在合肥购置营业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与自然人曹旭(身份证号:340103195611182014)在合肥市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本公司以27,000,000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合肥市宿州路13号1-3层商铺。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四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肥购置营业用房的议案》,拟在合肥繁荣商圈以不超过3,500万元的总价款,按照市场价格购置营业用房,用于开设直营旗舰店,具体选址、谈判、签约等事宜授权经理层执行。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转让方:自然人曹旭,身份证号:340103195611182014,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美菱大道540号。
受让方: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信忠,注册资本:9600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服装、皮鞋、皮革制品的生产及销售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为合肥市宿州路13号、(丘)地号11111-12的1-3层商铺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物业类型为商铺,建筑面积673.2平方米,混合结构,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地权合产字第100081号,土地使用权证为:合国用(2005)第791号,该宗土地的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使用年限至2045年8月21日。
该房屋现已租赁给其他6家商家使用,租赁期限分别至2008年4月9日、2008年12月4日、2010年2月19日、2010年4月3日、2010年4月4日、2010年4月30日止,年总租金为2,705,000元。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产权过户后到租期届满期间,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曹旭应在房产权证过户后15日内办理上述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本公司的手续;或者曹旭在房产权证过户后15日内与所有承租方终止合同,本公司将按原租赁合同内容与承租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租金收益从产权过户后归本公司,本公司可以从购房余款中扣除。(曹旭已交的税费凭完税凭证按收益比例双方进行分摊,但曹旭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已交的税费完税凭复印件及情况说明并经相应税务部门盖章)。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房屋总价及付款方式
(1)房屋价格: 27,000,000元。
(2)付款方式:双方签署定金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曹旭支付人民币3,300,000元作为购房定金,此款项已支付;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曹旭支付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四十;本公司在曹旭办理完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过户并交付给本公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定金转为首付款,但相关的违约责任还是适用定金的有关规定)。
2、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转让价格。
3、交付期限:曹旭负责办理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在本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将过户后的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交付给本公司。房屋产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即交付给本公司。
4、生效时间:2007年11月5日。
5、其他
(1)该房屋交易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由曹旭和本公司分别缴纳。(纳契税由本公司承担,印花税及交易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其余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资产购买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购买以上资产的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六、购买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该项购买事宜是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向之一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具体举措,将为公司在合肥开设直营旗舰店提供稳定的经营场所。
合肥市宿州路是一条集商业、文化、旅游的精品街区,在此开设直营旗舰店,对促进公司产品在当地的销售、提升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作用,并在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方面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