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公司章
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
1,087 名激励对象中,有 2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7 人调整为 1,063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不做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激励对象名
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超出公司公示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 2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失去激励资格外,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为授权日,向 1,063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998.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