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黑猫股份”)配股事宜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4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6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86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黑猫股份总股本479,699,2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7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29,518,784股,本次发行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4.63元/股,配股代码为“082068”,配股简称为“黑猫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黑猫股份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5年1月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12月25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有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黑猫股份/发行人 指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2.7的比例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
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 2014年12月29日
全体股东、原股东 指 于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黑
猫股份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黑猫股份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黑猫股份总股本479,699,2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7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29,518,784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4、募集资金用途: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00亿元,其中3.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63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黑猫股份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认配的股份。
7、发行对象:截止2014年12月29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黑猫股份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交易所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R-2日 2014年12月25日 正常交易
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R-1日 2014年12月26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4年12月29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 2014年12月30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全天停牌
至R+5日 至2015年1月7日 配股提示公告(5次)
R+6日 2015年1月8日 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
R+7日 2015年1月9日 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 正常交易
日及退款日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发行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4年12月30日(R+1日)起至2015年1月7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068”,配股简称为“黑猫A1配”,配股价格4.63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7),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黑猫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黑猫股份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月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股东认购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黑猫股份股票将于2015年1月9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发行人控股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如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黑猫股份股票于2015年1月9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5年1月9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5年1月8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5年1月8日(R+6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5年1月9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税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黑猫股份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景章
联系人:李毅
电话:0798-8399126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3696 010-60833656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西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