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7年2月15日通过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根据《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五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
1、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的议
案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6年6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确定为5.75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每股分配股利为D,每股送
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
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
P1=(P0-D+A×K)÷(1+K+N)。
若前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
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7,063,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
31日,除息日为2017年6月1日。关于此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7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西
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3、利润分配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而发行数量不予调整(1)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5.70元/股【调整方式:调整后的发行底
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若前述发行价格(即5.70元/股)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发
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2)发行数量不予调整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规定除息时发行数量不进行调整,故而在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的情况下,本次非公开股票的数量将不予调整,仍保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 万股,其中景德镇井冈山北汽创新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不超过96,068,417股,景德镇
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不超过23,931,583股。
二、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7月4日到期。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2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止。 2017年6月30日,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的自查意见
1. 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专项说明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
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 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 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 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 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
影响的人员变化。
8. 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披露的重大关
联交易。
9. 经办公司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和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
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未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 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 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 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 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自过会日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五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所述的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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