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1-02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王新勇先生、向万红先生回避表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王新勇先生、向万红先生回避表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王新勇先生、向万红先生回避表决。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王新勇先生、向万红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各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
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
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
离职、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 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9.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时间另行审议并通知。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