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近届满,需进行换届改选。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星期五)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如下:监事会主席Wei Yanxiang、监事叶远璋、职工代表监事孔庆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Wei Yanxiang先生(中文名:魏燕翔)、叶远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七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情况如下:
1、经核查,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提名人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监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接受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8)刊登于2021年3月9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2、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3、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Wei Yanxiang 先生(中文名:魏燕翔):
Wei Yanxiang先生(中文名:魏燕翔):男,1966年生,新西兰国籍,获得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硕士学位。Wei Yanxiang先生曾担任美国上市公司唯品会产品运营副总裁、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顾问。 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云翔问道科技有限公司的CEO兼首席顾问职务。
Wei Yanxiang 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Wei Yanxiang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Wei Yanxiang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Wei Yanxiang 先生未持有本德美化工股票。
2、叶远璋先生:
叶远璋: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工程
师,英国温布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 12 月至今历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总裁、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还担任顺德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共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政协佛山市顺德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佛山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党代表,政协佛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常委,佛山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特邀监察员,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理事长等社会职务。叶远璋先生还是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经理、合肥万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2011 年度顺德“金凤凰奖”获得者,“2013 年度上市公司最具价值总裁”,2016 年获广东省委评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18 年获“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中国五金制品协会 30 周年 “全国五金制品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家用电器协会30 周年 “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发展四十年杰出贡献奖”、“佛山市第四届创新领军人才”荣誉
称号。2016 年 9 月被选举为德美化工监事;2018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续聘为公司监事,现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叶远璋先生还担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万博电气有限公司、合肥万博电气有限公司、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万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硕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远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叶远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远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披露日,叶远璋先生持有德美化工股票 1,0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