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 6%(实际借款金额及利率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航空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高逢春先生和马珂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0)。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