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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国机精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74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
 28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该办法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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