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2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13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17年7月12日届满。
201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和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1月18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批文。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7月1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