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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富药业: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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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09-030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富药业”或“公司”或“发行人”)
    2009年度增发不超过3,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911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1.98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09年9月18
    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鑫富药业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3、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3,360万股A股。保证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126.76万元。
    4、本次发行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A股
    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
    权登记日2009 年9 月2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按照10:1.5- 2 -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28,665,000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
    数量的85.31%。公司原A 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网上
    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股票申购简称“鑫富增发”,申购代码“072019”。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
    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
    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公司原A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购部分和其
    他投资者及公司原A股股东比例认购部分,申购代码为“072019”, 申购简称为“鑫
    富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申购数量与申购
    次数等具体规定。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
    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09年9月25日(T+3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
    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浙
    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
    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9
    年9月18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11、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鑫富药业/发行人/公司: 指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2007 年5 月10 日召开的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08 年5 月9 日召开的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有效
    期,2009 年5 月8 日,发行人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A 股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将公开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再延长一年,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
    增发不超过3,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公司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鑫富药业之
    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公司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公司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非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款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款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
    以10:1.5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9年9月21日(T-1日)
    申购日/T日: 指2009年9月22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4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1.98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09年9月18日
    (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鑫富药业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3、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的核准数量为不超过3,360万股A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保
    证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126.76万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浙江杭
    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
    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A股股
    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
    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
    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网上发行对象
    (1)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深交所证券账户的
    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 -
    (2)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鑫富药业原A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行使
    优先认购权。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
    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
    日2009年9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按照10:1.5的比例行使
    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28,665,000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85.31%。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未获认购的股票。
    8、网上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事项 停牌安排
    2009年9月18日(T-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网
    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1日(T-1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2日(T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购
    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全天停牌
    2009年9月23日(T+1日)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2009年9月24日(T+2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
    计算除原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2009年9月25日(T+3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
    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
    账截止时间为T+3日下午17:00时),网上配售
    股票发售
    正常交易
    2009年9月28日(T+4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正常交易- 6 -
    指定账户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鑫富药业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
    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
    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1)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
    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鑫富药业股数乘以0.15(计算结果只取整
    数部分,精确到1股)。
    (2)扣除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并获得足额配售的股票后,其他有效申购将
    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