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10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逐项审查,并按《告知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并积极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前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