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澄清 孙光国 黄晓延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