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
为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01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 80 万元,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 4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1,385.74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53,315.48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24,225.19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零售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
技术服务业 输服务
K70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2022 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 7260.68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龙江省哈尔滨 公 准 肉 食 人 民 币 约 15 个机构 截至 2022
市中级人民法院 品 股 份 有 300 万元 及个人,要 年 12 月 31
限 公 司 证 求 中 审 亚 日未开庭
券 虚 假 陈 太 会 计 师
述纠纷 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承担连
带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号 措施机关 日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深圳监管
1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局 2021-11-16
决定书〔2021〕119 号 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上海监管
2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 局 2021-12-3
决定书[2021]224 号 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全国股转 2021 年 12 月
3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公司会计 27 日
号 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监管部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
4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 北京监管 2022 年 1 月
决定书[2022]14 号 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 局 20 日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四川监管 2022 年 3 月 7
5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 局 日
决定书[2022]7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6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黑龙江监 2022 年 8 月
定书[2022]1 号 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 管局 22 日
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月 3
7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局 日
决定书[2023]1 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序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号 措施机关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月 3
8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日
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月 3
9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日
决定书[2023]5 号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 项目质量控制
师 复核人
姓名 曾云 孙君亮 陈静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年 2018年 2006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2002年 2017年 2011 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2年 2018年 2006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0年 2020年 2020 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高鸿股份 高鸿股份 复核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000851) (000851) 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
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