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40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付景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弃权,弃权原因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公司请审计机构对三季报发表意见,目前三季报尚未请审计机构审阅,基于谨慎负责态度无法保证三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以 3.38 元/股回购注销 109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5.8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长付景林先生、职工董事姚印杰先生属于受益人,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谭玉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拟定的《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