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 长动 公告编号:2022-001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诉讼进展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基本情况:
公司在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部分投资者以公
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的相关诉讼
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20)
川 01 民初 5121 号】。
二、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蒋清玲、郑麒珉、姜吉莲、徐琴、金博、史万怀、王忠兰、
原告 张陆润、叶思群、胡清秀、麻俊霞、罗爱生、陈秋风、滕晖、
闫坤、吕直红、王晓峰
被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蒋清玲、郑麒珉、姜吉莲、徐琴、金博、史万怀、
王忠兰、张陆润、叶思群、胡清秀、麻俊霞、罗爱生等诉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发布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被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未及时履
案件简述 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揭露日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
原告陈秋风、滕晖、闫坤、吕直红、王晓峰等诉称长城
动漫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2021 年 9 月 13 日发布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根据该处罚决定书,被
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严重虚假陈述行为,其第
一区间段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揭露
日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第二区间段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
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揭露日为 2020 年 6 月 24 日。
原告认为上述实施日后,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而买入
其股票,后又由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而遭受巨额损失,
该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作为一
家上市公司,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现因其已构成法
律意义上的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投资损失,理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l.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4493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13.48 元,印花税 4.49 元;
蒋清玲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4543.93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4250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12.75 元,印花税 4.25 元;
郑麒珉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4292.08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666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1.99 元,印花税 0.67 元;
姜吉莲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诉讼 日止);
请求 以上合计 672.91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28166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84.498 元,印花税 28.166 元;
徐琴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28481.22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62055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186.165 元,印花税 62.055 元;
金博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62758.46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0792 元;
史万怀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32.38 元,印花税 10.79 元;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10920.05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8957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26.87 元,印花税 8.96 元;
王忠兰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9021.63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33000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99 元,印花税 33 元;
张陆润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6
日止);
以上合计 33247.33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技资差额损失 9051.09 元;
叶思群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2.72 元,印花税 9.05 元;
3.诉讼费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 9062.86 元(不含诉讼费)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05629.48 元;
胡清秀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31.69 元,印花税 105.63 元;
3.诉讼费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 105766.80 元(不含诉讼费)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5462.54 元;
麻俊霞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4.64 元,印花税 15.46 元;
3.诉讼费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 15482.64 元(不含诉讼费)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54051.02 元;
罗爱生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16.22 元,印花税 54.05 元;
3.诉讼费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 54121.29 元(不含诉讼费)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759456.25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2278.37 元,印花税 759.46 元;
陈秋风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止)
以上合计 767782.86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69868 元;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509.604 元,印花税 169.868 元;
滕晖 3.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8 年 11 月 27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4
日止)
以上合计 170904.48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207311.22 元;
闫坤 2.判令被告赔偿佣金 621.93 元,印花税 207.31 元;
3 判令被告赔偿损失款项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计算时间从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止)
以上合计 208827.78 元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8516.96 元(含佣金和印花税
吕直红 36.96 元);
2.诉讼费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18737.4 元(含佣金和印花税
王晓峰 37.4 元);
2.诉讼费被告承担。
三、诉讼案件判决情况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作出(2020)川 01 民初 5121
号《民事判决书》如下:
一、被告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蒋清玲造成的损失 3100.28 元;
二、被告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郑麒珉造成的损失 2150.42 元;
三、被告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姜吉莲造成的损失 276.1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