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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35 深市 长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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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动: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ST长动: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 长动          公告编号:2021-107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5.1 条、14.5.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一、基本情况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动漫”)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及相关个人分别涉嫌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个人进行调查。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1]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动漫”),住所:成都市高新区

    依据 201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的有关
规定,我局依法对长城动漫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长城动漫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长城动漫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如下:

    一、长城动漫未按规定披露相关担保事项

    2017 年底,长城动漫时任董事长赵锐勇、董事赵非凡与自然人翁远商定以长城
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作为借款主体,长城动漫作为
借款合同担保人,并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了两份借款企额总计 1.2 亿元的借款合同。
长城动漫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2 月 4 日,长城集团与翁远签订第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
翁远作为资金出借方向借款方长城集团提供 2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长城动漫、赵锐勇、时任总经理马利清作为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两年。

    (二)2017 年 12 月 29 日,长城集团与翁远签订第二份《借款合同》,合同约
定翁远作为资金出借方向借款方长城集团提供10000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为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长城动漫、赵非凡、马利清作为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两年。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9.11 条第二款第六项、第 10.2.4 条、第 10.2.6 条的规定,该担保事项
露。但赵锐勇、马利清、赵非凡等人未将该担保事项按规定提交长城动漫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故意隐瞒,未履行报告义务,致使长城动漫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同时也未在《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担保事项。直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长城动漫才在临时公告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担保事项,长城动漫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长城动漫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事项

    2019 年 1 月 3 日,因长城集团到期未按约定偿还上述两笔借款本息,翁远遂将
借款人长城集团及其担保人长城动漫、赵锐勇、赵非凡、马利清等人分别诉至法院,要求长城集团归还借款本息,长城动漫、赵锐勇、赵非凡、马利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 年 1 月 14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冻结
长城集团、长城动漫、赵非凡、马利清存款人民币 8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的裁定和冻结长城集团、长城动漫、赵锐勇、马利清银行存款 2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的裁定。

    2019 年 3 月 10 日和 2019 年 4 月 1 日,长城动漫就上述 8000 万元借款担保诉讼
纠纷和 2000 万元借款担保诉讼纠纷分别向相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长城动漫时任总经理俞连明在相关申请书上签字。

    2019 年 4 月 12 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长城动漫管辖权异议申请。
    2019 年 4 月 22 日,长城动漫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向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城动漫时任总经理俞连明在起诉状上签字。

    2019 年 5 月 16 目和 2019 年 5 月 27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驳回长城动漫
就 8000 万元借款担保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关于撤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请求。

    2019 年 7 月 30 日和 2019 年 8 月 9 日,相关法院分别将 8000 万元借款诉讼纠纷
和 2000 万元借款诉讼纠纷调解结案。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
第十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第 11.1.1 条、第 11.1.2 条规定,长城动漫未在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以临时报告予以披露,也未在《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直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长城动漫才在临时公告——《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情
况暨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诉讼事项,长城动漫未按规定披露临时报告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定期报告、担保借款合同、诉讼资料、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长城动漫未按规定以临时公告披露上述关联担保和诉讼事项,以及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记载上述事项,构成了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
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

    对长城动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四川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5.1 条、14.5.2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特就上述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积极汲取经验教训,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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