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10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1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经初步测算后的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并进一步说明《事先告知书》中认定的事实是否会导致公司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内的任一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具体测算结果进行核查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报送交易所公司管理
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回复。由于涉及回复事项及提交材料较多,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 12 月 10 日前完整提交《关注函》回复。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最晚于 2021 年 12 月15 日进行回复。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善回复内容,争取尽早完成书面回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