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04-04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10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持有(代表)公
司股份34973.280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田永主持,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的决议》。
公司在改制上市时,按政策要求,将使用权原属改制前身-云南铝厂的五宗土地使
用权出让至总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昆出让97字第00285、00230、00231、
00232、00233号),但五宗地上房屋所有权仍属公司,致使五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与房
屋所有权呈分离状态。为了解决土地与房屋分离问题,减少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土地租
赁关联交易,保证总公司境外上市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公司决定以电解二厂
因技术改造已拆除的有使用价值的结构件等(评估价值59,011,162.38元)置换总公
司五宗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584062.82平方米,评估价值61,257,566.22元),差
额部份2,246,403.84元由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支付给总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04年10月18日第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
具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公告刊登在2004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要求,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还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此报告刊登在2004年11
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赞成473.2806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100 %。关联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持有34500万股)已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为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郭靖宇先生、杨
向红女士。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为:云南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