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码:2011-017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 9 月 8 日--2011 年 9 月 9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1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北龙口永新化工园区科研
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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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52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698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798%。
2、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 人,代表股份 135540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715%。
3、公司关联股东西北油漆厂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审议中西北油漆厂回避表决该议案,回避股份
742219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中介机构人
员(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
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西北永新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收回 40 亩授权经营土地补偿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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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决情况:同意 806416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427%;反对 550431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56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其中:
现场投票结果:同意 158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额的 0%。
网络投票结果:同意 8048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59.3797%;反对 5504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6100%;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有表决权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淑琴 张秀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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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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