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 〇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05,761,316 股
2、发行价格:2.4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7.88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5,050,014.5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05,761,31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葫芦岛宏跃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锁定期均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 2023 年 8 月 2 日)起算。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则服从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1
一、 公司基本情况......2
二、本次发行概要......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
(二)发行方式......3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3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3
(五)发行数量......4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4
(七)募集资金情况......4
(八)上市地点......4
(九)发行对象......4
(十)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5
(十一)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7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8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9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9
(一)主要财务数据......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1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12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
(五)发行人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1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3
八、其他重要事项......13
九、备查文件......14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锌业股份/公司/本公司/上市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宏跃集团、发行对象 指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中冶有色、控股股东 指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保荐人(联席主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行 股票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 指 2.43 元/股
发行数量 指 205,761,316 股
发行方案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章程》 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ludao Zinc IndustryCo.,Ltd.
成立日期 1992-09-11
公司法定代表人 于恩沅
注册资本 140,986.9279 万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1997-06-26
股票代码 000751
证券简称 锌业股份
董事会秘书 刘建平
联系电话 0429-2024121
传真号码 0429-21018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12076702XL
邮箱 hld_xygf@163.com
邮政编码 125003
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危险化学品仓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常
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银制
经营范围: 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外卖递送服务,商业综合体
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游
乐园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 1 名,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葫芦岛宏跃集
团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宏跃集团 205,761,316 499,999,997.88
合计 205,761,316 499,999,997.88
宏跃集团已出具《关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来源的承诺》《关于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相关承诺函》等承诺,相关内容分别如下:
“本公司用于认购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股份’)2022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认购’)的全部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认购的锌业股份的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锌业股份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锌业股份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22 年 11 月 4 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2.4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05,761,316 股,符合发行人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