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4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1,654,182股
2、发行价格:8.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53,55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242,128,346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1,654,182股,将于2017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2
目 录......3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类型......6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9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1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7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17
二、财务状况分析......19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23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5
第八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6
第九节 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27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普洛药业、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股(A股)的行为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本报告书、本公告书 指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董事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康达/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山东和信/审计师/验资机构 指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青岛普洛股份有限公司、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peloaPharmaceuticalCo.,Ltd.
股票简称:普洛药业
股票代码:00073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前注册资本:1,146,869,310元
法定代表人:祝方猛
成立日期:1997年5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646284831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董事会秘书:葛向全
邮编:322118
联系电话:0579-86557527
公司网址:http://www.apeloa.com
公司邮箱:000739@apeloa.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2015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5年5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普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3、2015年6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4、2015年12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募
集资金用途做出进一步明确。具体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将其中的40,000万元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不超过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2016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内容主要包括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额度分配等。
6、2016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议案。
7、2016年5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8、2017年3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9、2017年4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
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152402号)。
2、2016年1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
3、2017年9月11日,公司领取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6 号文)核准批文,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1,654,182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253,550,000元。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资金已存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的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11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
[2017]8-48号《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2017年11月13日止,参与普洛药
业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内缴存申购资金共计25,355万元。
2017年11月1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17年11月16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
验字(2017)第0001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11月16日止,
发行人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5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421,65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128,346.00元,其中新增股本
人民币31,654,1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