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月6日召开的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特派员办事处以湘证监字[1999]15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13号文批准。配股方案摘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4.90元。
4、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现有股东37050万股为基数,按10:2.3077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以1997年末总股本28500万股计算,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总数为855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可配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2550万股。本次配股,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其获配股份的3%,计180万股,其余全部放弃。故实际配售股份2730万股。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前,请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特此公告。
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