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5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对比情况如下:
序 原文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中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改革发
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障党组织的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工作经费。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规履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
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
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
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
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研究决定公司重要人
事任免;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
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以及党委职责范围内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2 员是指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及副总裁(副总经 员是指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及副总裁(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删除第十二条相关条款自动顺延
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公司
3 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
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
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障党
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激励;
4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益所必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三十四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 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
5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 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
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 文件并缴付合理费用,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
予以提供。 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6 点为:公司本部所在地。……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在公告中
确定的其他地点。……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以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以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7 任。 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预计董事会无法如期完成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换届,董事会应提前披露董事会延期换届公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告。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履行董事职务。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可以由总裁(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总经理)或者其 董事可以由总裁(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总经理)或者其
司董事总数的 1/3。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 司董事总数的 1/2。
……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
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董事辞职生效或 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董事辞职生效或
者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承担忠实义务的 者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8 具体期限为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结束后一 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
年内仍然有效。 其任期结束后仍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
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
定,取决于事件发生时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
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形和条件下结
束。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9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 1 人。 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