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95 号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你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宝武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宝武杰富意特殊钢有限公司本年度实际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为 265.14 亿元,超出年初预计金额合计 40.95 亿元,占
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06%。你公司未能对超出预计金
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直至 10 月 28
日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应披露义务,并于 11 月 16 日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7 条、第 10.2.5 条和第 10.2.1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
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