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4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书
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唐贵林先生、朱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刊登在2021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贵林,男,1967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运营总监、财务副总监等职;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旻,男,1968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
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