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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虹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8

正虹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颜劲松先生主持,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鉴于《注册管理办法》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符,则正式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将自动适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存在不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进程由董事会依法调整本次发行相关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或者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以使得本次发行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联董事颜劲松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能够高效、顺利地进行,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制作、修改、补充、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规定、监管指导意见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等进行调整、审议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确认注册资本的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因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系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授权董事会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调整相关文件,以使其符合正式
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就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董事会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转授权,转授权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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