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9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调整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不超过 169,373,512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亦将作出相应调整。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调整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0,879.69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RFID 电子标签新建项目 37,202.85 32,011.64
2 信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9.36 4,479.11
3 新能源车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4 4S 店升级改造项目 3,257.17 3,257.17
5 集团数字化升级项目 5,000.00 4,000.00
6 收购福州雷萨少数股权项目 3,000.00 3,0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21,131.77 21,131.77
合计 77,331.15 70,879.69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
换。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对上述逐项审议内容均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最新的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和公司调整后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刊载于 2022年 11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最新的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公司调整后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最新的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公司调整后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因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