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00年4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审议通过的《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须提请1999年度股东大会核准通过的承诺,本公司对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兴评报字[2000]002号评估文件确认。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制浆厂资产、碱回收厂资产、热电厂资产评估确认总值为:314,493,413.04元。
特此公告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