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9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天津兴睿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95.3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0.14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41.7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兴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睿房地产”)拟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提供的 3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兴睿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合景控股”)对天津兴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 40%反担保,即公司提供 1.2 亿元的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天津)”)以其持有的天津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瑜景房地产”)40%的股权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反担保,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
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兴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金艳龙;
(五)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滨海华贸中心-324(天津丰禾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19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天津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天津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持有其100%股权;
天津兴睿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395.69
负债总额 112,475.12
长期借款 0.00
流动负债 112,475.12
净资产 -79.43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79.20
天津兴睿房地产系2020年11月新设立公司,无2020年财务数据。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序号 所属公司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容积 绿地 土地用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率 途
天津滨海新 城镇住
1 1.52 津滨开(挂) 区经开区冬 39,372.8 不大 不小 宅用地、
天津兴睿 2020-7-A 旭路以西,古 于1.5 于40% 商服用
房地产开 泰街以北 地
发有限公 天津滨海新 城镇住
2 司 2.649 津滨开(挂) 区经开区冬 67,847.8 不大 不小 宅用地、
2020-7-B 旭路以西,古 于1.5 于40% 商服用
泰街以北 地
天津滨海新 城镇住
3 2.26 津滨开(挂) 区经开区冬 58,033.5 不大 不小 宅用地、
2020-7-C 旭路以西,古 于1.5 于40% 商服用
泰街以北 地
天津滨海新 城镇住
4 0.57 津滨开(挂) 区经开区城 14,806.1 不大 不小 宅用地、
2020-7-D 达路以西,创 于1.5 于40% 商服用
达路以北 地
天津滨海新
5 0.195 津滨开(挂) 区经开区创 18,600.9 不大 不小 商服用
2020-7-E 达路以西,洲 于1 于20% 地
泰街以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天津兴睿房地产拟接受工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提供的 3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天津兴睿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广州合景控股对天津兴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 40%反担保,即公司提供 1.2 亿元的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天津)以其持有的天津瑜景房地产 40%的股权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反担保,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天津兴睿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天津兴睿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广州合景控股对天津兴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40%反担保,即公司提供1.2亿元的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天津)以其持有的天津瑜景房地产40%的股权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反担保,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持有 4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增强该公司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天津兴睿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广州合景控股对天津兴睿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40%反担保,即公司提供 1.2 亿元的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天津)以其持有的天津瑜景房地产 40%的股权对广州合景控股提供反担保,天津兴睿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天津兴睿房地产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6.3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95.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26.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59%。上述三类担保合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941.7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06.84%。除上述三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