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21-20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田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解除日期
信达资产 27,000,000 0.65% 2021 年 9 月 17 日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29,000,000 0.70% 2021 年 9 月 21 日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76,585,000 1.85% 2021 年 9 月 27 日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36,500,000 0.88%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中信证券 18,379,770 0.44%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 19,900,000 0.48%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质权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补 质押日期 质押期 质押到期日 质押
股本比例 限售股 充质押 限 用途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29,000,000 0.70%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押手续为止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 18,800,000 0.45%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4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押手续为止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76,585,000 1.85%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押手续为止
华夏银行福建自贸区 8,200,000 0.20%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福州片区分行 押手续为止
农业银行福州台江支 25,210,000 0.61%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行 押手续为止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53,000,000 1.28%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9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押手续为止
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 19,900,000 0.48%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司 押手续为止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1,000,000 0.02% 否 是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押手续为止
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 1,330,000 0.03% 否 是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司 押手续为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阳光集团 694,807,364 16.78% 573,873,810 593,646,550 85.44% 14.34% 0 0 0 0
东方信隆 630,940,947 15.24% 500,675,400 550,165,630 87.20% 13.29% 0 0 0 0
康田实业 411,785,923 9.95% 356,481,310 312,878,570 75.98% 7.56% 0 0 0 0
合计: 1,737,534,234 41.97% 1,431,030,520 1,456,690,750 83.84% 35.18%
注: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 2021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 日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被动平仓减持
83,612,500 股,占总股本的 2.0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被动超过 80%。
(三)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福集合并及康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8,182 万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为 27.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64%,对应融资余额约 24.37 亿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25,47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2.2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30%,对应融资余额约 52.75 亿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
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6 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登龙路 99 号,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96,000 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对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环保业、金融业、医疗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建材、室内装饰材料、电梯、矿产品、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润滑油、燃料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饲料、煤炭的销售;对外贸易;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黄金销售(不含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