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149545.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1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
阳光城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 版)》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公司债务融资
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如下:
一、重大事项
在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偏紧的背景下,为了缓解暂时的流动性压力,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拟对“SUNSHI 10 02/12/23、SUNSHI 5.301/11/22、SUNSHI 10 1/4 03/18/22”三只债券进行要约交换。
(1)基本情况
“SUNSHI 10 02/12/23”发行日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存续金额
2.47 亿美元,发行利率 10.00%,行权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到期日
2023 年 2 月 12 日。
“SUNSHI 5.3 01/11/22”发行日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存续金额 2
亿美元,发行利率 5.30%,到期日 2022 年 1 月 11 日。
“SUNSHI 10 1/4 03/18/22”发行主体为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日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存续金额 3 亿美元,发行利率 10.25%,
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18 日。
(2)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定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并经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债券融资工作,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境外
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完成在境外发行债券(债券简
称:SUNSHI 10 02/12/23、SUNSHI 5.3 01/11/22、SUNSHI 10 1/4
03/18/22)该债券己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
(3)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 日,嘉世国际发布公告对旗下“SUNSHI 10
02/12/23、SUNSHI 5.3 01/11/22 和 SUNSHI 10 1/4 03/18/22”三只美元
债提出交换要约,交换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到期的新票据,新票据票
息为 10.25%、相关款项支付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利息)和 2022
年 9 月 15 日(本金及利息)。截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三只美元债
获得交换要约比例分别为 87.98%、87.66%、92.41%,所有交换的债券公司将全部接受。
(4)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到约定的新票据相关款项支付时间。
(5)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不涉及。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规则指引的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
的公告
阳光城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质权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解除日期
信达资产 27,000,000 0.65% 2021 年 9 月 17 日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29,000,000 0.70% 2021 年 9 月 21 日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76,585,000 1.85% 2021 年 9 月 27 日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36,500,000 0.88%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中信证券 18,379,770 0.44%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 19,900,000 0.48%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数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期
质权人 量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日期 限 质押到期日 质押用途
比例 售股 押
厦门银行福州分行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29,000,000 0.70% 押手续为止
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4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18,800,000 0.45% 押手续为止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否 否 2021 年 9 月 27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76,585,000 1.85% 押手续为止
华夏银行福建自贸区福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州片区分行 8,200,000 0.20% 押手续为止
农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25,210,000 0.61% 押手续为止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19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
53,000,000 1.28% 押手续为止
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 否 否 2021 年 10 月 21 日 一年期 办理解除质 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