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8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公司”、“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消除前期非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永安林业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为 48,986.83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26,761.92 万元。其中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原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森源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4,214.18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3,476.99 万元,计入 2019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2,448.25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永安林业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
款账面余额为 15,345.90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10,671.31 万元。其中福建森源公司应收设备转让款、材料款 2,307.81 万元、股权转让款 3,823.75万元、员工借款及投标保证金 730.07 万元、往来款 123.33 万元已单项计提
的坏账准备为 4,468.90 万元,计入 2019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2,217.30
万元。
我们未能就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商誉减值准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永安林业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原值
为 99,600.17 万元,其中 99,414.45 万元为 2015 年 9 月收购福建森源公司形
成。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永安林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将福建森源公司作为独立的现金产生单元,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 2019 年末,永安林业公司对合并福建森源公司形成的商誉累计已计
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97,517.06 万元。我们未能就永安林业公司上述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此项商誉减值准备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福建森源公司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为 1.79
亿元,永安林业公司未对该事项计提与担保责任相关的预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违规担保责任的承担对永安林业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代理费支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福建森源公司存在多起诉讼事项涉及代理费
纠纷,2019 年度根据诉讼事项确认预计需支付的代理费金额 1,519.72 万元。我们未能就代理费支出的完整性及依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永安林业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固定资产
福建森源公司 2019 年度在进行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固定资产产
权已经被转移的情形,包括信息化工程和位于青岛的两处房产。被转移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1,315.21 万元,净值为 832.84 万元。因相关经办人员已经离职,被转移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不详;同时该子公司并未收到任何转让对价。
我们未能就上述固定资产被转移的原因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被转移的固定资产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关于前期非标事项消除的说明
上述前期非标事项全部来自于福建森源公司,针对上述非标事项,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非标事项的影响,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及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福建森源公司 100%股权。2020 年 10 月 15 日,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摘牌取得
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自 2020 年 11 月1 日起福建森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 2021 )第351A014338 号],认为随着福建森源公司的处置,前期非标事项已在 2020 年末消除,前期非标事项对永安林业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信息不再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前期非标事项已消除,如上述应收账款事项出现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追偿,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