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获悉,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
布了 4 个《拍卖公告》,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
拍卖苏加旭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40,372,005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苏加 2021 年 12 2021 年 12 福建省泉
旭 否 40,372,005 84.76% 11.99% 月 28 日 10 月 29 日 10 州市中级
时 时 人民法院
合计 -- 40,372,005 84.76% 11.99% -- -- --
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auction.jd.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已发函给股东苏加旭先生,请苏加旭先生核实上述司法
拍卖事项是否属实,并提醒苏加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事项发生时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上市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未收到苏
加旭先生关于上述事项的情况说明。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