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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2022-013-天茂集团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0429

公告日期: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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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

    自公司 1996 年上市以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1 年度公司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为人民币陆拾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人民币贰拾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
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
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向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 年起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05 年至今在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历年来审计情况的查阅,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公司情况说明和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并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核实,同时通过行业协会也进行了多方面的了解和核实。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审计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能够胜任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自公司1996年上市以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审计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公司2022年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自公司 1996 年上市以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审计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公司 2022 年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部七名董事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关于聘请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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