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办公司字[2000]4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06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作出配股认购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公告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6695万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5、配股数量:本次共计可配售744.3752万股。其中向国有股股东配售152.1万股,向法人股转配股股东配售7.2752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85万股。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