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10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现对本次交易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已经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华夏金信评报字[2017]157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截止2017年5月31日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水务”)被评估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3,702.82万元,评估后价值为人民币9,805.87万元,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值6,103.06万元,增值率为164.82%。增值原因如下:
(1)人工费和材料费上涨,并且按照资产评估的规定,在评估时考虑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和建设期的资金成本等,造成评估重置成本比账面原值增值;
(2)评估时经济寿命年限确定为50年,高于企业的会计折旧年限,评估确
定成新率高于账面成新率,造成评估增值。
重置全价的成本项目构成如下表所示:
一类费用计算表
单位:元
序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
号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合计 Σ(工程量×综合单价) 76,598,401.00
序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公式 金额
号
2 其中:规费 Σ(工程量×综合单价 5,265,753.00
中规费)
3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合计 Σ措施项目(一)金额 2,908,852.00
4 其中:规费 Σ措施项目(一)金额 115,506.00
中规费
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二)合计 Σ(工程量×综合单价) 8,502,595.00
6 其中:规费 Σ(工程量×综合单价 936,597.00
中规费)
7 规费 [2]+[4]+[6] 6,317,856.00
8 税金 ([1]+[3]+[5])*0.11 9,681,083.00
9 含税总计 [1]+[3]+[5]+[8] 97,690,931.00
管道重置全价计算表
序 项目 金额(元) 取费标准 费率%
号
1 一类费用 97,690,931.00 测算见一类费用
明细表
2 勘察设计费 2,930,728 (1)×费率% 3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1,953,819 (1)×费率% 2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146,536 (1)×费率% 0.15
5 二类 其他 976,909 (1)×费率% 1
6 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 976,909 (1+2+3+4+5) 1
×费率%
7 赔偿费 14,750,963 根据实际发生额
进行调整
8 资金成本 2,276,699 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
重置成本 121,703,495
2、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出售的标的管线是宁河北地下水源供水管线的一部分,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m3/d。根据2016年天津市地下水压采工作要求,宁河北水源地转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量为1万m3/d,资产处于严重闲置状态。
根据天津市的总体规划,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宁汉供水管线利用现有14.4公里宁河北地下水源地管线,可实现对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避免
重复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因此,本次资产出售,一方面可以避免资产闲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可通过合理的供水调度、水量调配措施,保障泰达水务的供水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3、交易对财务的影响
由于该部分管网利用率较低,本次交易可以避免资产闲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资产出售将使公司的现金流量更加充沛,财务状况将会得到进一步改善,持续盈利能力也会进一步增强。公司本次资产出售属于非经营性交易,预计当期损益将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6.73万元。4、交割方式
本次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双方各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意后,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双方办理资产交割事项,资产交割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向泰达水务支付人民币98,058,711元。
水投集团未支付资产转让款的情况下,泰达水务保留资产的所有权。待泰达水务收到水投集团支付的全部资产转让款后,标的资产所涉权利、义务、权益均由水投集团享有和承担,附属于标的资产的其他权利、义务、责任等亦随该标的资产的转让而转由水投集团享有或承担。付款完成后,水投集团合法持有标的资产,并据此依法享有资产对应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泰达水务不再享有标的资产所对应的权利,亦不再承担其对应的义务。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