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6月25日在上海东部软件园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及授权董事共9人到会,监事会成员、财务
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聘请胡春元、马君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附:候选人简历
胡春元,男,33岁,汉族,经济学(会计)博士学位,现为深圳大华天诚会
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门
化的教材编审委员。
马君潞:男,48岁,回族,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学系主任,
教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自1994年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98年被评为天
津市教育系统优秀回国人员,并入选国家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人才",以及高等学校
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本公司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 4万元(含税)的津贴,在其任职期间按
季度支付。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将委托自贡长征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机床产品及原材料,以
2977.13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自贡长征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应收帐款的议案
公司拟将机床产品的应收帐款37,382,512.40元,全部转让给自贡长征机床有
限责任公司。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全称更改为"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洪涛、鲁安利、向波、周小佳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向波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推荐应福生、黄维斌、袁科、张帆为董
事候选人。参会董事选举陈晔为副董事长,聘任陈晔为公司总裁。
新增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应福生:男,49岁,会计师,曾任托普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
负责人。
黄维斌,男,33岁,硕士学位,系统分析员,成都托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曾任软件工程中心主任、电脑应用实验室主任、金税事业部总监及公司助理总
经理,国家九五科技重点攻关项目-[地税业务集成框架关键技术及实用化]项目主
研成员之一。
袁科:男,30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托普集团后勤部主管、项目部总监、电
脑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托普电脑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
张帆:男,33岁,博士后学位,曾任应用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售前技术支持中
心总监、负责西北西南片区的高级执行官,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托普软件技
术开发公司董事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春元、马君潞为四川托
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
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
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所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元、马君潞声明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春元声明
声明人胡春元,作为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春元
2002年6月24日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君潞声明
声明人马君潞,作为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
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声明人:马君潞
200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