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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2 深市 北部湾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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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监事会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审核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11

北部湾港:监事会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审核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
            企业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对标企业营口港
已终止上市,不再适合作为对标企业,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事项,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对标公司组由 5 家调整为 4 家。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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