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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北部湾港: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调整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调整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秦建文、凌斌、叶志锋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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