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 1 月-9 月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 月-9 月经营状
况的实际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