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48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周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张飞飞、汤大举、张海平、
吴优福、邱先浩、朱昭明董事,许昌明、阮应国、程光杰独立董事分别以书面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公司参股的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议案
2011 年 6 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转变发展方式的需求,拟收购公司持有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能达公司”)10%股权(具体内容见
2011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收
购公司参股的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1-24))。经公司委托安徽致远评估公司对万能达公司 2010 年末净资产进行评估【致
远评报字[2011]第 124 号】,以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万能达公司账面净资产 37517 万
元,评估价值为 87372 万元,增值 49855 万元,增值率 133%。
鉴于万能达公司目前经营困境,且转让公司持有的万能达公司 10%股权将促进公司
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因此,公司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以 8750
万元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万能达公司 10%股权。 具体内容见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转让公司参股的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50))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有关程序签订转让公司持有的万能达公司 10%股权的
协议及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由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张飞飞、汤大举、张海平、吴优福、邱先浩、朱昭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许
昌明、阮应国、程光杰同意该项议案。
同一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全年累计不超过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
5%以上,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以内,不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 3.1
亿元的一年期借款。借款利率为 6.56%,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相同,计入 2011 年融资费
用为 390 万元。(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51))
由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张飞飞、汤大举、张海平、吴优福、邱先浩、朱昭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许
昌明、阮应国、程光杰同意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的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同时,同一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全年累计不超过公
司 2010 年度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
的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以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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