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25号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和代码:皖能电力 0543
配股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含内部职工股股东和受让95年转配股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以10:0.320252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的配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配股数量:38,305,365股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8元
提示:本次配股不设权证交易
一、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安徽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1997年5月28日第五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该方案已获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皖证管字(1997)128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18号文件复审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配股 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人: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绍仓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市芜湖路325号
联系人:周庆霞
联系电话:(0551)2618267
传真:(0551)2648601
3、主承销商:安徽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联系人;贾梅
联系电话:(0551)2819543
传真:(0551)2819524
4、副主承销商: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5号六—八层
联系人:邵文海
联系电话:(0755)2175560
传真:(0755)2296188
分销商: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刁玉良
注册地址:北京站东街6号金安皇都大酒店四层
电话:021-56772604
传真:021-56034467
联系人:戴荣茂
分销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存伶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路48号
电话:(0551)2632666-1016
传真:(0551)2634609
联系人:陈家元
5、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6、会计师事务所:安徽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许根普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徽州路66号
电话:(0551)2645425
经办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冠华、张德法
7、律师事务所:联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荣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市安庆路125号
电话:(0551)2650391
经办律师:李荣 于雷
三、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数量:220,411,035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8元
2、股东配股比例及配股总数:本次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734,703,451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共应配售发行股份总数为220,411,035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含内部职工股股东和受让1995年转配股股东):每10股配3股,可配售数量为31,676,535股,同时还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按最多不超过每10股配0.320252股的比例受让国有法人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有偿转让的3,378,830股配股权(转配部分暂不上市流通),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数量为139,425,000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已 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3,250,000股,将2,480,563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 会公众股股东,放弃133,694,437股配股权。
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售数量为49,309,500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已承诺将898,267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放弃48,411,233股配股权。
本次实际配售数量为38,305,365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若本次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按承诺认购,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配3转0.320252认购,则预计可募集资金总 额26047.6482万元,扣除本次配股有关费用,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25247.6482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8年2月25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2月26日
5、占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国有法人股股东及社会法人股股东关于本次配股的承诺: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安徽省能源投资总公司是唯一占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464,750,000股,本次应配139,425,000股,该公司已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3,250,000股,有偿转让2,480,563 股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时放弃133,694,437股配股权;
社会法人股股东同意有偿转让898,267股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时放弃48,411,233股配股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及受让转 配股的流通问题未作出新的规定以前,由国有法人股股东1995年受让转 配股股东的配股及国有法人股股东、社会法人股股东配股权出让后,受 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6、本次配售的新股与公司现行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734,703,451股,若此次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按承诺认购,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配3转0.320252全部认购,则股本结构变动 为:
每股面值:1.00元 数量单 位:股
本次配股前 比例(%) 配股变动 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64750000 63.257 3250000 468000000 60.543
其中:国有法人股 464750000 63.257 3250000 468000000 60.543
2.社会法人股 164365000 22.372 0 164365000 21.263
3.受让95年转配股 5488451 0.747 1646535 7134986 0.923
4.受让95年转配股股东受让
97年转配股 0 0 175630 175630 0.023
5.受让97年转配股 0 0 3203200 3203200 0.414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3460345 86.376 8275365 642878816 83.166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100100000 13.624 30030000 130130000 16.834
其中: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 82940 0.011 24882 107822 0.014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0100000 13.624 30030000 130130000 16.834
(三)股份总额 734703451 100 38305365 773008816 1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起止日期为1998年3月2日至1998年3月13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中流通股股东、受让1995年转配股股东配股及受让 1997年转配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 续。
3、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皖能电力”A股的已流通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证,简称“皖能A1配”,代码 “8543”,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6.8元。
(2)受让1995年转配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证,简 称“皖能A2配”,代码“3950”,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6.8元。
(3)可流通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0.320252的比例获得国有 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证,简称“皖能A3配”,代码“3543”,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6.9元(含每股转让费0.10元)。
(4)受让1995年转配股股东可按10∶0.320252的比例获得国有法人 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证,简称“皖能A3配”,代码“3543”,认购配股价格为每股6.9元(含每股转让费0.10元)。
本次皖能电力配股权证不上市交易,直接在各托管券商处记录,在缴款期内,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购者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量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若持有者在1998年2月26日至1998年3月13日办理了“皖能电力”转托管,要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5)国有法人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 理。
(6)配股不足1股部分不予派发。
4、逾期未被认购的皖能电力配股部分,将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余额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时间另行公告。
2、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暂不流通股份部分:
(1)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1995年受让转配股及其配股部分;
(2)本次受让转配股部分;
(3)内部职工股及其配股。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办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资配股,如全部配足,预计募集资金26047.6482万元,扣 除配股费用约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