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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7 深市 广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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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9

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属项目经营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75.09亿元,除因所属公司贷款需要而向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其余均为向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所属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3.2021年三季度,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程序。

  4.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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