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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红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02-08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3-03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3年1月18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
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7人,分别为齐振伟、廖平、刘方遒、杨庆年、向显湖、黄海波、袁
春晓。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
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齐振伟、廖平、刘方遒、杨庆年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
                               1
张奎、张相法、梁浩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南钻石”)合计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南钻石100%的股权,中南钻石现有股
东及特定投资者将成为公司的直接股东。以下涉及本次交易方案的子
议案由公司董事逐项表决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齐振
伟、廖平、刘方遒、杨庆年在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予以回避。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
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
股份价格不低于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之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即不低于9.6736元/股。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价
格为9.68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
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
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
张奎、张相法、梁浩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410,147,747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
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中南钻石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12]第770号)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具体
价格为397,023.02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
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承诺,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公司实施转增股本、送股分
配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期间损益安排
    自本次发行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不含当日)起至
标的资产交割基准日(含当日)止,中南钻石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
公司享有;中南钻石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本次发行对象按照各自的
持股比例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中南钻石补偿。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标的资产及发行股份的交割。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湖南
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
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

                              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
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
不适当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
反在上述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导致上述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给其他各方造
成损失的,应足额赔偿损失金额。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并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
低于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之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不
低于9.6736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

                               4
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341.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136,715,909股,最终发行股份的数
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中南钻石主营业务发展,
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章 董事会就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必
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公司实施转增股本、送股分
配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兵
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
                               5
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
兵、张奎、张相法、梁浩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