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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07-10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4—006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局会议于2004年7月9日在金路大厦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光昶
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
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局认真对照配股的有关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查,认
为公司近四年净资产收益率连续超过10%,各项经济指标呈稳定上升态势,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完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公司本次配股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具备2004年度增资配股的条件,同意提出配股申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度配股发行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主导产业,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
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于2004年度增资配股,相关事宜
如下:
    1、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本公司股东。
    4、本次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的总额: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2003年年末总股本609,182,254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共计可配售股份为182,754,676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24,372,042
股,法人股股东可配37,828,977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120,553,657股。由于国家股东及
法人股东拟全部放弃可配售股份(目前,公司正报批国家股股东放弃配股的相关手续),
故预计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120,553,657股。
    5、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区间初步拟定为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算术平均值的70~90%。
    6、定价依据如下: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参照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盈利前景的预测;
    (4)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7、本次增资配股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1)建设年产1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项目,项目总投资19740万元,计划用配股募集资
金投资19740万元;
    (2)建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4989万元,计划用配股募集资金投
资4989万元;
    (3)新增4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4648万元,计划用配股募集资金投资
4648万元;
    (4)新增8万吨/年高浓度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计划用配股募
集资金投资2980万元;
    (5)2000万平方米/年高新装饰革项目,项目总投资19302万元,计划用配股募集资金
投资19302万元;
    以上项目共需投入资金约51659万元,拟以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51659万元全部投入。
若实际募集资金额度不能达到预期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预案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如果本次配股成功,拟将本次配股募集的全部资金投入以下项目,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一)建设年产1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740万元,项目建成后,
预计可年新增销售收入63050万元、年税后利润3232万元、年新增税金3419万元。该项目资
金来源拟申请配股募集资金19740万元。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产业[2004]333号文批复,项
目环境保护评价已通过。
    (二)建设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989万元,项目建成后,
预计可年新增销售收入7931万元、年税后利润778万元、年新增税金776万元。该项目资金
来源拟申请配股募集资金4989万元。
    该项目已经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川经贸投资函[2004]025号文批准立项,项目环境保
护评价已通过。
    (三)新增4万吨/年固碱技改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648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
可年新增销售收入6984万元、年税后利润320万元、年新增税金368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
拟申请配股募集资金4648万元。
    该项目已经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川经贸投资函[2004]64号文批准立项,项目环境保
护评价已通过。
    (四)新增8万吨/年高浓度离子膜烧碱技改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980万元,项目
建成后,预计可年新增销售收入4100万元、年税后利润380万元、年新增税金385万元。该
项目资金来源拟申请配股募集资金2980万元。
    该项目已经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川经备投 [2004]41号文批准备案,项目环境保护评
价已通过。
    (五)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新装饰革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302万元,项目建成后,
预计可年新增销售收入39188万元、年税后利润2147万元、年新增税金3064万元。该项目资
金来源拟申请配股募集资金19302万元。
    该项目已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产业[2004]326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已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批复。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一)及四川君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君和专审字
(2004)第3003号,详见附件二)。
    会议认为:《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使用情况与本公司《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基
本相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具体办理2004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局在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以下配股的相关事宜:
    1、决定本次配股的配售价格、配售数量、配售方式、承销商的选定及其他相关事宜;
    2、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作适当调整;
    4、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与股
本结构有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对本次配售的可流通部分股份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
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配股发行计划延迟实施;
    8、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本公司控股企业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的高速发展,其产品产量、资
产规模、行业地位均得以大幅度提高,但其原有注册资本较小,制约了该公司下一步的发
展。鉴于此,本公司董事局决定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方案。即在本公
司原有出资195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投资15000万元,共计投资345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
后,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总股本变为3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占其总股本的98.57%。
    七、决定于2004年8月9日(星期一)召开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6个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