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简 称 :新金 路 证 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4—4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当前监管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即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5,238,0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对应募集资金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00,000 42,000,000.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73,809 52,999,998.24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8,095 4,999,999.20
4 卜桂平 7,142,857 23,999,999.52
5 于振寰 2,083,333 6,999,998.88
6 林金涛 1,488,095 4,999,999.20
7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 2,380,952 7,999,998.72
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0,952 7,999,998.72
-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5,238,093 151,999,992.48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调整后: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4,959,22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对应募集资金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22,944 41,741,091.84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76,571 52,673,278.56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8,921 4,969,174.56
4 卜桂平 7,098,825 23,852,052.00
5 于振寰 2,070,490 6,956,846.40
6 林金涛 1,478,921 4,969,174.56
7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 2,366,274 7,950,680.64
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66,274 7,950,680.64
-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4,959,220 151,062,979.20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
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0.00万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12,500.00 12,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 2,700.00
合计 15,250.00 15,2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106.30万元,未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7日披露预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
案时募集资金金额 整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5,577.70 12,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606.30 2,606.30
合计 28,184.00 15,106.30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告披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时披露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28,184.00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告披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时披露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15,200.00 万元,变动原因系发行人将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分为两期实施,同时扣减董事局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调减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5,2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23年度股东 大会 的授权,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局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局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局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