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八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江东 彭朗 刘祥彬
成景豪 吴洋 杨毅
曹昱 罗宏 马天平
全体监事签名:
李建 刘江 袁琳
张东 廖荣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振亚 杨文毅 冯少伟
蔡渝 任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的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31
一、 备查文件......31
二、 查阅地点......31
三、 查阅时间......3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新金路、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认购协议、《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分别签署的《四川新金路
认购合同》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卜桂平、于振寰分别签署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指 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的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协议》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局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甬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2024 年 5 月 30 日
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4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22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并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发出了《四
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2024 年 8 月 28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新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希会验
字(2024)0020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
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
2024 年 8 月 28 日,甬兴证券在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购股款。
2024 年 8 月 29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新
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19 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8月28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361,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907,065.4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9,361,335.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5,545,730.46 元。
公司将依据《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9,361,335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
局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及本次发行方案中的拟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