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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新金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4-3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5,820,54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5,250,64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0.5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6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126,0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556,12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69,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93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15,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4%;反
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5%;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21,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53%;
反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78%;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15,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4%;反
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5%;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21,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53%;
反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78%;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15,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99.8374%;反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5%;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12,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53%;
反对 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78%;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报告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关于补选李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602,7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9%;反
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08,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6%;
反对 169,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76,6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55%;反
对 2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98%;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47,8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7%;
反对 2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2)表决结果: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该议案经
与会其他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542,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9%;反
对 2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0%;弃权 48,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47,8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7%;
反对 2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4%;弃权 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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