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公告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企发(1996)22号〗文批复,同意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川金路400万股国家股红股。经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德阳市金路持联合会依法受让400万股国家股红股。转让后,川金路国家股由2550万股变更为2150万股,占金路公司总股本的12.56%;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所持金路公司法人股将由979.5万股变更为1379.5万股,占金路公司总股本的8.1%。
特此公告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
1996年7月31日